趁老人清醒,书面指定将来的监护人
趁老人头脑还清楚,花几百元去公证处办一份书面文件,写明将来谁当他的监护人。没有这份文件,等老人不能自己做决定了,就按法律定的顺序来:先是配偶,再是父母和子女,再是其他近亲属。家里人为这事争起来,由居委会、村委会、民政部门或者法院来指定。
- 成本
- 去公证处办一份,几百元。和老人谈一次话就能定下来。难在开口:要当面说到将来他自己管不了自己的那一天
- 收益
- 民法典规定,头脑清醒、能自己做主的成年人(法律叫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」),可以提前和人商量好将来谁当自己的监护人。商量的对象可以是近亲属,也可以是其他愿意当监护人的个人或…

